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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1 超越虐待狂(转)恋爱在很多时候像一场双方施虐与受虐的角斗。十多年前红遍大江南北的电视剧《过把瘾》里有这么出戏,我至今记得。方言和杜梅离婚后反倒感情日笃,追求杜梅的大款钱康一次酒后吐真言:“距离产生美?哈,我来了,距离产生了,你们就美了!”“钱是什么?钱是王八蛋!王八蛋能买的东西,我早就不稀罕了!杜梅,你要是标了价,咱俩早就拜拜了。”方言问:“那你图她什么呀?”钱康说:“我就图一乐儿!图她能像训三孙子似的训我,说翻脸就翻脸;我还得上赶着哄她,来劲!过瘾!”前几年热播的《动什么别动感情》里,贺佳期毫无尊严苦恋着大爷似的万征,万征弃之如敝屣,到他发觉佳期对廖宇动了心,又捧着结婚戒指满脸诚意跑回佳期身边。怎一个贱字了得?贱字背后确是男男女女自觉不自觉渴望受虐与施虐的心理。 有人心甘情愿受虐,也有人千方百计要逃脱,因为在施虐与受虐间,往往裹挟着道德的重负。《刀锋》中拉里试图用结婚来拯救沦落风尘的旧识索菲,事到临头,索菲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固然伊莎贝尔在其中耍了小诡计,但更本真的原因,我想是索菲留给毛姆的那句话:“亲爱的,事到临头一想,我觉得我不能让拉里做耶稣基督,我来做抹大拉的玛丽亚.。不行。先生。”拉里纯粹得像块璞玉,但他根本不爱索菲,婚后他会是一个完美的丈夫,可这一切仅是出自他的道德,他的同情心,他对真善美的追求,或者说,出自拉里对自己的爱。索菲看清了这一点:接受拉里的求婚,就是接受一种居高临下的道德拯救,意味着余生将在不断的忏悔和感激涕零中度过。以精神受虐为代价做一个体面人,还是继续堕落但保有自由?索菲选择了后者。 《吕氏春秋》里载鲁国立法,不论谁赎回沦落在国外做奴隶的鲁人,都可从国库获得补偿。子贡赎了人,却辞让国家给予他的偿金。孔子说:“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张远山将子贡赎人称为反道德的道德高标。他认为这条法律本身立意极好,可以让每一个人有机会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因为人们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但子贡的“高风亮节”让往后再要求偿金的人们多少显得不那么高尚,这条法律就此破坏了。子贡把原本平淡无奇、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拔高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目的并不单纯,他是想借此做一个至高无上的道德楷模。而这,恰恰违背了道德的本意。在这一故事里,子贡扮演了道德施虐者的角色。要知道,道德只要人们乐于做些无损于己却有利于人的好事,而不在追求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 幼时上学,隔三岔五就要学习某某模范,对他们我总持有种本能的怀疑。不是不相信他们的先进事迹,而是铺天盖地的宣传把他们塑造得过于完美,让我不由困惑,世上真有如此完人吗?所以看到北大支教明星殷永纯猥亵学生的报道时,我反倒觉得他真切起来,对之前关于他的感人事迹多一分信任而非怀疑。《革命道德:关于革命者的精神分析》是本极有意思的学术著作,作者布兰察德教授考察了马克思、甘地、孙中山、格瓦拉等不同类型耀眼光环下的革命者。是什么样的品质酿成了他们针对现存权力的造反和起义?当这种造反或起义并不当然就能导致个人获得权力?布兰察德教授认为:“将对个人德行的追求与严格的自我克制、自我否定,甚至自我摧残结合在一起,是圣人、殉道者、社会改革者和革命者的共同特征,即:在这些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明显存在着社会受虐狂的动力。”这种内心冲动带给他们精神道德上的反叛意识,以及对现存权力的背离,而这种背离经常掩盖了他们对于权力的向往,掩盖了他们以一种独裁的方式统治其他人的内心欲望。看来施虐与受虐的角力场不仅存在于恋爱的男男女女间,也纠结在改变历史与世界格局的革命者心中。 孔子一言点破子贡赎人的弊端,他的境界远高过子贡。读钱穆先生《孔子传》,最感动我的正是“圣人虽高出于人人,然必指示人有一共由之路,使人可以由此路以共达于圣人之境,乃始为圣人之大仁大智。”前两天听康老师谈杜甫,让我想到先前读王学泰先生《大儒杜甫》时的感动,他们不约而同选择了一个角度来阐释诗圣——他的伟大的仁爱精神。从对妻子的温情,朋友的深情延展至对天下苍生,鱼虫万类的同情,杜甫从来不是一个道德上的施虐者。当自家茅屋为秋风所破时,杜甫想到的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眼前何时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这份身陷窘境中持有的仁爱,又岂是白居易捧着新制裘衣喊喊“稳暖皆如我,天下无寒人”所能比拟? 如果静心审视自我和周遭,会发现施虐和受虐的心理无处不在,伴随着道德上的算计,左右着我们的行动,起码于我是如此。哪一天,我能超越它,那多半是要成圣了……^_^ February 09 摇滚,以及由摇滚所想到的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个伪摇滚迷。虽然一直听摇滚,一直迷摇滚,但一直都不知道到底什么是摇滚。虽然能如数家珍一般一口气说出一大串摇滚巨星的名字专辑甚至关于他们的一堆小道消息,但你要是问到我贝司跟吉他有什么区别,我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开始喜欢摇滚是在初中,启蒙我的是我的同桌。当时我跟大部份的同学一样听后街听西城听911的时候他在听邦乔维听枪花听平克弗罗依德。他当初谈起摇滚来的境界,我现在还比不过,说的那全都是你没听过的,不服不行。在他不断灌输和影响下,我放弃俗气的流行乐转向摇滚阵营。至今还能清楚的记得听到的第一首摇滚是it's my life,邦乔维的,当时听的第一感受是内心某处深藏着的一点火星被点燃了,一燃就燃成了铺天盖地的熊熊烈火。从此不可救药的就爱上摇滚了。以初中一二年纪的英文水平根本就听不懂歌里唱的是什么,所以说我当时更多着迷的是摇滚带来的感官刺激,激昂有力的鼓点,近乎嘶喊的演唱。兴趣的力量真是巨大无比,在几乎完全不懂英文的情况下,我居然也学会了怎么唱,而且唱得像模像样。过去了六年,我还能清楚的记得里面的歌词:it's my life its now or never i gonna live for ever ……这歌词我现在能看懂了,我并不喜欢大多数的摇滚里唱的表达的东西,黑暗叛逆甚至反动。玛丽莲曼森血腥暴力色情,反政府甚至反基督,但我还是喜欢得不得了,因为它好听,管他唱什么的。offspring,blink182什么的也喜欢。所以说我跟伪,只喜欢摇滚表面上的东西,不喜欢它的实质。很多人因为愤青看上了摇滚,我呢?也许是那时候比较闷骚吧,听摇滚是个发泄。同时这也隐隐是个可以拿来炫耀的东西,周围的人不觉得你牛逼,也会觉得你另类,而且都会惊奇你的耳朵怎么会受得了那种高分贝的噪音。现在摇滚越听越少了,不是不喜欢了,是不那么需要了,那个闷骚的年代大概已经过去了吧。现在再翻出原来的一些唱片来听也觉得有些歌很吵了,当年怎么就听得那么大劲呢。十五六岁应该是最摇滚的年龄,过了,到了二十就摇滚不起来了。在电影阳光小美女中,曾经自杀的普鲁斯特学者对崇拜尼采九个月不发一言的哥哥感叹,如果你生下来就一觉睡到十八岁,那该错过多少美好的痛苦时光啊,尤其是最痛苦的高中。看起来,全世界的青少年那段年纪都过得比较郁闷。高考制度升学压力什么的都不用提,即使它们通通都消失,你也还是要为其他的事而郁闷,那个年纪注定就是要郁闷的。好在我的那段时光没什么波澜的过下来了,摇滚充当了它的主旋律,那么,在下一个阶段里,谁将会是主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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