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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01 VC与PE的区别
July 11 超越虐待狂(转)恋爱在很多时候像一场双方施虐与受虐的角斗。十多年前红遍大江南北的电视剧《过把瘾》里有这么出戏,我至今记得。方言和杜梅离婚后反倒感情日笃,追求杜梅的大款钱康一次酒后吐真言:“距离产生美?哈,我来了,距离产生了,你们就美了!”“钱是什么?钱是王八蛋!王八蛋能买的东西,我早就不稀罕了!杜梅,你要是标了价,咱俩早就拜拜了。”方言问:“那你图她什么呀?”钱康说:“我就图一乐儿!图她能像训三孙子似的训我,说翻脸就翻脸;我还得上赶着哄她,来劲!过瘾!”前几年热播的《动什么别动感情》里,贺佳期毫无尊严苦恋着大爷似的万征,万征弃之如敝屣,到他发觉佳期对廖宇动了心,又捧着结婚戒指满脸诚意跑回佳期身边。怎一个贱字了得?贱字背后确是男男女女自觉不自觉渴望受虐与施虐的心理。 有人心甘情愿受虐,也有人千方百计要逃脱,因为在施虐与受虐间,往往裹挟着道德的重负。《刀锋》中拉里试图用结婚来拯救沦落风尘的旧识索菲,事到临头,索菲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固然伊莎贝尔在其中耍了小诡计,但更本真的原因,我想是索菲留给毛姆的那句话:“亲爱的,事到临头一想,我觉得我不能让拉里做耶稣基督,我来做抹大拉的玛丽亚.。不行。先生。”拉里纯粹得像块璞玉,但他根本不爱索菲,婚后他会是一个完美的丈夫,可这一切仅是出自他的道德,他的同情心,他对真善美的追求,或者说,出自拉里对自己的爱。索菲看清了这一点:接受拉里的求婚,就是接受一种居高临下的道德拯救,意味着余生将在不断的忏悔和感激涕零中度过。以精神受虐为代价做一个体面人,还是继续堕落但保有自由?索菲选择了后者。 《吕氏春秋》里载鲁国立法,不论谁赎回沦落在国外做奴隶的鲁人,都可从国库获得补偿。子贡赎了人,却辞让国家给予他的偿金。孔子说:“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张远山将子贡赎人称为反道德的道德高标。他认为这条法律本身立意极好,可以让每一个人有机会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因为人们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但子贡的“高风亮节”让往后再要求偿金的人们多少显得不那么高尚,这条法律就此破坏了。子贡把原本平淡无奇、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拔高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目的并不单纯,他是想借此做一个至高无上的道德楷模。而这,恰恰违背了道德的本意。在这一故事里,子贡扮演了道德施虐者的角色。要知道,道德只要人们乐于做些无损于己却有利于人的好事,而不在追求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 幼时上学,隔三岔五就要学习某某模范,对他们我总持有种本能的怀疑。不是不相信他们的先进事迹,而是铺天盖地的宣传把他们塑造得过于完美,让我不由困惑,世上真有如此完人吗?所以看到北大支教明星殷永纯猥亵学生的报道时,我反倒觉得他真切起来,对之前关于他的感人事迹多一分信任而非怀疑。《革命道德:关于革命者的精神分析》是本极有意思的学术著作,作者布兰察德教授考察了马克思、甘地、孙中山、格瓦拉等不同类型耀眼光环下的革命者。是什么样的品质酿成了他们针对现存权力的造反和起义?当这种造反或起义并不当然就能导致个人获得权力?布兰察德教授认为:“将对个人德行的追求与严格的自我克制、自我否定,甚至自我摧残结合在一起,是圣人、殉道者、社会改革者和革命者的共同特征,即:在这些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明显存在着社会受虐狂的动力。”这种内心冲动带给他们精神道德上的反叛意识,以及对现存权力的背离,而这种背离经常掩盖了他们对于权力的向往,掩盖了他们以一种独裁的方式统治其他人的内心欲望。看来施虐与受虐的角力场不仅存在于恋爱的男男女女间,也纠结在改变历史与世界格局的革命者心中。 孔子一言点破子贡赎人的弊端,他的境界远高过子贡。读钱穆先生《孔子传》,最感动我的正是“圣人虽高出于人人,然必指示人有一共由之路,使人可以由此路以共达于圣人之境,乃始为圣人之大仁大智。”前两天听康老师谈杜甫,让我想到先前读王学泰先生《大儒杜甫》时的感动,他们不约而同选择了一个角度来阐释诗圣——他的伟大的仁爱精神。从对妻子的温情,朋友的深情延展至对天下苍生,鱼虫万类的同情,杜甫从来不是一个道德上的施虐者。当自家茅屋为秋风所破时,杜甫想到的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眼前何时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这份身陷窘境中持有的仁爱,又岂是白居易捧着新制裘衣喊喊“稳暖皆如我,天下无寒人”所能比拟? 如果静心审视自我和周遭,会发现施虐和受虐的心理无处不在,伴随着道德上的算计,左右着我们的行动,起码于我是如此。哪一天,我能超越它,那多半是要成圣了……^_^ February 23 欧几里德算法计算公约数欧几里德算法又称辗转相除法,用于计算两个整数a,b的最大公约数。其计算原理依赖于下面的定理: 定理:gcd(a,b) = gcd(b,a mod b) 证明:a可以表示成a = kb + r,则r = a mod b 假设d是a,b的一个公约数,则有 d|a, d|b,而r = a - kb,因此d|r 因此d是(b,a mod b)的公约数 假设d 是(b,a mod b)的公约数,则 d | b , d |r ,但是a = kb +r 因此d也是(a,b)的公约数 因此(a,b)和(b,a mod b)的公约数是一样的,其最大公约数也必然相等,得证 欧几里德算法就是根据这个原理来做的,其算法用C++语言描述为: void swap(int & a, int & b)
{
int c = a;
a = b;
b = c;
}
int gcd(int a,int b)
{
if(0 == a )
{
return b;
}
if( 0 == b)
{
return a;
}
if(a > b)
{
swap(a,b);
}
int c;
for(c = a % b ; c > 0 ; c = a % b)
{
a = b;
b = c;
}
return b;
}
% 模运算符
February 09 摇滚,以及由摇滚所想到的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个伪摇滚迷。虽然一直听摇滚,一直迷摇滚,但一直都不知道到底什么是摇滚。虽然能如数家珍一般一口气说出一大串摇滚巨星的名字专辑甚至关于他们的一堆小道消息,但你要是问到我贝司跟吉他有什么区别,我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开始喜欢摇滚是在初中,启蒙我的是我的同桌。当时我跟大部份的同学一样听后街听西城听911的时候他在听邦乔维听枪花听平克弗罗依德。他当初谈起摇滚来的境界,我现在还比不过,说的那全都是你没听过的,不服不行。在他不断灌输和影响下,我放弃俗气的流行乐转向摇滚阵营。至今还能清楚的记得听到的第一首摇滚是it's my life,邦乔维的,当时听的第一感受是内心某处深藏着的一点火星被点燃了,一燃就燃成了铺天盖地的熊熊烈火。从此不可救药的就爱上摇滚了。以初中一二年纪的英文水平根本就听不懂歌里唱的是什么,所以说我当时更多着迷的是摇滚带来的感官刺激,激昂有力的鼓点,近乎嘶喊的演唱。兴趣的力量真是巨大无比,在几乎完全不懂英文的情况下,我居然也学会了怎么唱,而且唱得像模像样。过去了六年,我还能清楚的记得里面的歌词:it's my life its now or never i gonna live for ever ……这歌词我现在能看懂了,我并不喜欢大多数的摇滚里唱的表达的东西,黑暗叛逆甚至反动。玛丽莲曼森血腥暴力色情,反政府甚至反基督,但我还是喜欢得不得了,因为它好听,管他唱什么的。offspring,blink182什么的也喜欢。所以说我跟伪,只喜欢摇滚表面上的东西,不喜欢它的实质。很多人因为愤青看上了摇滚,我呢?也许是那时候比较闷骚吧,听摇滚是个发泄。同时这也隐隐是个可以拿来炫耀的东西,周围的人不觉得你牛逼,也会觉得你另类,而且都会惊奇你的耳朵怎么会受得了那种高分贝的噪音。现在摇滚越听越少了,不是不喜欢了,是不那么需要了,那个闷骚的年代大概已经过去了吧。现在再翻出原来的一些唱片来听也觉得有些歌很吵了,当年怎么就听得那么大劲呢。十五六岁应该是最摇滚的年龄,过了,到了二十就摇滚不起来了。在电影阳光小美女中,曾经自杀的普鲁斯特学者对崇拜尼采九个月不发一言的哥哥感叹,如果你生下来就一觉睡到十八岁,那该错过多少美好的痛苦时光啊,尤其是最痛苦的高中。看起来,全世界的青少年那段年纪都过得比较郁闷。高考制度升学压力什么的都不用提,即使它们通通都消失,你也还是要为其他的事而郁闷,那个年纪注定就是要郁闷的。好在我的那段时光没什么波澜的过下来了,摇滚充当了它的主旋律,那么,在下一个阶段里,谁将会是主唱? February 08 对发球的一点点感受今天因为下雨,没能出去打球,心里觉得痒痒的,就翻出前几天澳网的回放来看,解解搀。主要是看发球,这两天发球突然来感觉了,速度一下子飙上去了,pose摆得也比较漂亮。大前天练发球时候,一个拿球拍的老爹爹现在我身后看了半天,问我:小伙子,发球发得好啊,一定是受过专业训练了的吧?我说哪里有啊,都是自个瞎琢磨的。他还摇头说不信。这事让我挺高兴的,这发球确实没什么人教,都是我自己照着分解动作一点点练的。不过我自己心里清楚自己的水平,充其量也就架势上比较哄人,旋转啊精度啊什么的都还不行。那个爹爹眼光比较业余,再加上我是冲着墙发的,他没看出来不少球要摆到场上早出界了。但这还是给了我不小的信心,激发了我极大的兴趣。今天就在这里总结一下这些天来的心得,对比一下和大球星之间的差距,找一下需要提高和改进的地方。 在所有球星的发球中,最喜欢的罗迪克的,最欣赏费得勒的。但这两个人都不好学,有太多的个人特点了。罗迪克发球时速普遍在两百以上,身体柔韧性特别好,准备动作做得很充分甚至可以说很夸张,我要是准备动作做到他那个角度,早就仰面朝天的躺在地上了。除次之外他还有无与伦比的爆发力,这些都是学不来的,唯一能借鉴的是他简洁的身前引拍动作。费的发球看上去感觉平平,速度也一般,但威力绝对不亚于罗迪克,而且贵在要ACE的时候就有ACE。速度旋转落点三者结合得很完美,而且富于变化。不像罗迪克发球常常是可以预测的,当然了普通人即使知道他要发哪里对其也是无可奈何,除了费永远让罗迪克头痛。萨芬的发球也好,长的高又是上步发球,击球的时候整个人都飞起来压到球上了,外角的角度特别大。提发球不能不提桑普拉斯,这人不太熟,他的那个时代我还小,还不知道网球是什么东西。Down下来他的比赛画质都比较差,不太想看。只知道这个人的发球极其惊准,准到可以打中对面场地上的一块硬币。最近牛起来的冈萨雷斯发球也比较猛,能对费连发ace,发球动作极丑,就像拿拍子在盖球,他这招是很典型的放慢持拍手加速拍头鞭打速度,不仅速度快还增强了迷惑性。这些人的发球都好,但都不太符合我的实际,只能说说而已。最有模仿价值的还是纳达尔和贝克尔,纳达尔的发球总是很稳,和他的打球风格类似,动作有点像罗迪克,二发的时候可以学学,一发还是希望更有激情一点,毕竟打出ACE是件很爽的事情。所以我决定学贝克尔,贝克尔其实是我很讨厌的一位选手,因为他曾经在阿加西的最后一场比赛中把我最喜欢的阿加西给打败了,阿加西然后就退役了。不过讨厌归讨厌,技术归技术。具体值得学习的是,准备的时候把手臂僵住,为的是发的时候能放松、事先扣好腕,为的是手上去后能够自然的作出那个L形状。接着重心压后,抛球,直臂抛起来,像桑普拉斯那样弯着小臂抛球总觉得动作有点猥琐。同时重心再移到前腿,拍子举上来,把肩打开。上步,弯腿,顶髋,起跳,掉下拍头,找准时机击球,扣腕,就完成了。注意整个过程中都不要低头,一直看球,发完球后左脚着地跳近场内,准备回球或者上网。暂时体会就这么多,要是每次发球都能做全写着要点,一般都会发的比较完美。但一般都很难做全,只有不断的练习再练习,练到条件反射一样才行。明天仍然下雨,仍然不能出去,只能继续看比赛了,找到费得勒对比约克曼的种子,一晚上应该能下好,先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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